遂寧市城市智能停車管理系統(tǒng)(一期)建設項目比選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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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寧市城市智能停車管理系統(tǒng)(一期)建設項目比選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公告

根據(jù)公司工作需要,我司決定開展遂寧市城市智能停車管理系統(tǒng)(一期)建設項目,需通過比選確定一家代理招投標的機構,全權代理我司招投標事宜。根據(jù)《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》和《 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代理機構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1、項目內(nèi)容:

遂寧市城市智能停車管理系統(tǒng)(一期)建設項目招標代理。建設項目預算人民幣800萬元。

2、招標代理費用

50000元(大寫:伍萬元整)。

3、代理機構報名的條件及提供的資料:

 條件:

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經(jīng)營范圍具有招標代理事項;響應本公告及承諾本公告所附合同草案(見附件1)全部要約。

(2)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;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、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、實際控制人未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;

(3)報名時前三年內(nèi)未因違法經(jīng)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(chǎn)停業(yè)、吊銷許可證或者執(zhí)照、5000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;

(4)報名前2年內(nèi)代理過500萬以上信息化項目2宗及以上且未被有效投訴。

(5)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。

    提供資料:

1)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辦理報名事宜的,需法人委托書(見附件2)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鮮章);

2)提供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鮮章);

3)公司近2年內(nèi)業(yè)務業(yè)績證明(復印件加蓋鮮章);

4)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及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、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、實際控制人未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書面承諾;

5)報名時前三年內(nèi)未因違法經(jīng)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(chǎn)停業(yè)、吊銷許可證或者執(zhí)照、5000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書面承諾;

6)報名前2年內(nèi)從事招標代理未被有效投訴的書面承諾。

資料裝訂成冊,一式五份,正本一份,副本四份,報名時提交。

4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方式

報名時間:自本公告見報后3個工作日內(nèi)(上午:830——1130;下午1430——1730。

報名地點:遂寧市開發(fā)區(qū)西山路船山體育館三樓(遂寧市富安資產(chǎn)管理有限責任公司)

報名方式:報名時由比選申請人提交按比選人統(tǒng)一制作的報名表格式填寫的報名書(見附件3)并提交前述要求提交的相關資料。

5、對參與比選申請人的資格審查

   報名時間截止后2日內(nèi),由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按上述條件進行審查,并將審查合格與否的情況通知比選申請人。